
會計師專欄
會計師專欄
隨著「眾量級 CROWD」的新聞鬧得沸沸揚揚,百萬訂閱YouTuber的課稅議題也成為大眾關注的焦點。在台灣需要報稅嗎?稅怎麼繳?需要開公司嗎?資深會計師許耿瑞為你整理YouTube海外分潤課稅3大重點。
本次YouTuber事件中,網紅需要補繳的稅金粗估高達新台幣1500萬元,究竟這筆稅金是怎麼算出來的?先看下圖一探究竟!文末也有會計師的影片解說帶您了解事件全貌!
以個人名義經營頻道,可能的收入來源有:
其中,YouTube 分潤與廠商合作金應視為「境內銷售勞務收入」,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可歸類為「執行業務所得」或「其他所得」;而商品販售則應視為個人「營利所得」。
這些所得計入所得總額後,需依照當年度的個人免稅額、扣除額等計算所得淨額,最後依國稅局頒訂的級距,以 5%-40% 的綜所稅率累進課稅。
若每月平均營收達以下標準,也需繳納營業稅(2025 年更新):
因此,許多創作者在營收超過20萬時會選擇轉型成公司或商號來經營。
如果 YouTuber 以公司名義經營頻道並簽訂合作合約,則相關收益與支出需計入公司營業收入與成本,並需繳納以下3種稅負:
銷售境內貨物或勞務需課徵營業稅。
若銷往國外或購買國外勞務,則依據營業稅法規定,可能適用「出口零稅率」、「海關代徵」或需「自行申報補稅」。
依據損益表計算稅前淨利後,再依所得稅法調整後課稅。
若公司賺錢但未在當年分配股利,次年需額外繳納 5% 的未分配盈餘稅。
國稅局查稅時,若發現有漏報收入,也可能被加徵此稅。
YouTube 分潤來自 Google LLC(美國),但如果符合以下條件,仍須在台灣申報所得:
即便 YouTube 分潤以美金支付,仍不影響台灣對該收入的課稅權。
若美國已預扣部分稅額,依據所得稅法第 3 條,可憑美國稅務機關發給的納稅憑證(需經台灣使領館或政府認可機構簽證)來抵減台灣應納營所稅。
但扣抵金額不得超過因加計國外所得而增加的應納稅額。
不論是個人或公司,即使已取得當年度的核定通知書,國稅局仍有 5-7 年的核課期間。若查出漏報所得或未開發票,將面臨補稅與罰款。
相關規則可參考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
從自媒體、線上接案、虛擬商品販售,到海外平台分潤,現代人的收入來源早已跨越國界。
但不論收入來自何處,只要 人在台灣、觀眾在台灣、合作對象是台灣,這些收入就可能構成「中華民國來源所得」,需依法報稅。
如果你是創作者或經營網路電商,建議及早諮詢會計師等專業人士,不僅能省錢,還能避免未來不必要的麻煩!
誠瑞會計師事務所 負責人
Latest News
會計師專欄
會計師專欄
會計師專欄
追蹤財報雲,給你最新的財務知識和品牌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