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申報未分配盈餘實質投資項目不包含租賃改良物
2022 年 2 月 25 日因公出差回國的防疫旅館支出是否可以報支費用?
2022 年 3 月 1 日因應宅經濟及社群電商之興起,財政部於2021年11月預告即將修改現行法律,將要求賣家強制揭露統一編號及名稱。
我們可從修改條文進行分析:
- 稅籍登記規則正式將社群電商(如:網路平台-蝦皮、行動裝置應用程式-LINE、Facebook)之專營或兼營營業人納入稅籍登記範圍內,且於辦妥公司登記之15天內須向主管機關辦理補正。就也表示,未來稅局如查獲有實際從事網路交易之事實,可依照營業登記事項不實處罰之。
- 登記之資料擴大至網域名稱、網址、網路平台會員帳號(如蝦皮賣家帳號)等,且須於銷售業面或應用程式顯眼之位置清楚揭露統一編號及營業人名稱、地址。
此次修法,無疑是強制揭開網路賣家之面紗,過往以多重帳號、分身開立之賣家或未有辦理營業登記之賣家將無所遁形。再者,稅局也可利用此稅籍登記之登記資料與線上賣家銷售或是網路平台業者提供之資料進行比對,進一步核算是否誠實納稅。
那我是網路賣家該如何因應?
目前現行的規定為網路賣家每月銷售額未達8萬元(銷售勞務者為4萬元),可暫緩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但如果已經超過或是利用其他方式分散銷售額者,應盡速向國稅局辦理登記。未來修法後,也應盡速向國稅局辦理登記。
另外,去年底上路的新電支條例(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修正案)也要求電子支付平台需每年兩次向國稅局申報年收款超過48萬之實際收款人身分資料、交易資料。
以上新聞,可以發現網路交易已列為國稅局查稅重點。隨著稅籍登記法修正案預告至1/22止及新電支條例生效後於今年2月底進行第一次申報,國稅局將逐步掌握稅籍登記資料及金流往來資訊,將擴大稽查社群電商是否逃漏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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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2021/11/28-經營社群電商 財政部預告明年3月起須揭露統編
撰文專家介紹:
游晏瑀記帳士
現職:京宇稅務記帳士事務所創辦人
勤益科大企管系業師
曾任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國際稅務 部資深專員,
並負責稅務盡職調查、 稅務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及外商來台租稅諮詢。
專長為中小企業自主財務輔導、新創 公司會計制度規劃及財會稅務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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