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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項目要不要納入所得稅?

在新增薪資項目時,最容易卡關的不是怎麼填,而是「是否要納入所得稅」這個選項。

如果選錯,後續扣繳申報、年度所得資料都可能需要重算。請在設定前,用下面的快速判斷標準先確認一次。

快速判斷標準

第 1 題:這筆錢是不是「員工的收入」?

請先問自己一句話:

這筆錢,員工如果沒有來上班/沒有受僱,還拿得到嗎?

  • → 往下看第 2 題
  • (只是代墊、補償、報支) → 通常不納入所得稅

常見「通常不納入」的例子:差旅費、日支費、合法標準內的加班費、實報實銷補助


第 2 題:這筆錢是不是「對工作的報酬」?

如果它是因為「有工作表現、服務、成果」而給的:

  • 薪水
  • 津貼
  • 獎金
  • 全勤獎金
  • 績效獎金

原則上要納入所得稅

如果只是補貼成本、不是賺到的收入,前往第 3 題確認。


第 3 題:法規有沒有明文說「免稅」?

以下這類,就算公司有給錢,也不是課稅薪資

  • 勞保、保險給付
  • 傷害或死亡賠償
  • 符合規定的差旅、研究、補助
  • 法規明文列為免稅的項目(所得稅法第四條)

有明確免稅依據不納入所得稅
沒有 → 納入所得稅比較安全


結論&對照表

薪資項目類型建議是否納入所得稅
本薪、固定薪資納入
津貼、獎金、紅利納入
全勤獎金納入
年終、三節獎金納入
差旅費(合理範圍)不納入
日支費不納入
合法標準內加班費不納入
保險給付、賠償不納入